2019年3月13日下午,由best365在线官网登录入口吴建华教授团队和苏州市档案局共同参与修订的“《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修订项目”专家咨询会在我院222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国家档案局经科司企业处处长蔡盈芳,国家档案局经科司企业处主任科员张晶晶,苏州市档案局副局长、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主任卜鉴民,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主任助理朱亚鹏,苏州市档案馆监督指导处处长谈隽、苏州市档案馆监督指导处科员原良娇等。
修订团队代表就项目进展情况向国家档案局和各位与会专家做了汇报。首先回顾了第一次修改的情况,对项目组迄今取得的进展进行了总结,从四个方面概括了《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二稿的主要修改内容,一是严格界定适用范围,增加了国有企业概念界定的相关表述;二是责任落实更加明确,尤其是强调了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在其中的职责;三是注重和其他规定衔接,增添了企业职工档案处置的相关内容;四是语言表述更为精炼,对多处表述进行了调整。随后向专家展示了修改稿第二版,并同原文相对比,详细讲解了修改的具体内容及考虑因素。
汇报结束后,与会专家分别针对征求修改稿的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蔡盈芳处长强调,应对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的具体形式有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对于修订办法中所涉及的条款应有其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在修订过程中,我们要体现时代特色,关注和保障民生,兼顾修订的准确性与创新性。卜鉴民副局长介绍了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在破产企业档案管理中的经验,并结合实际案例指出了修订过程中应着重强调的几个环节。其他专家也就表述的适当性、规定的可行性和涵盖范围的全面性等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