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4月5日清明节放假一天。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后勤部门和产业单位的放假时间可自行安排。
各院系、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实做好节日(4月5日)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各院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于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院系应掌握其去向。请各院系、各单位将节日值班名单于4月2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best365校长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